接納自己,自己本來的樣子就很好,不需要改變,包括接納別人與外界事物、當下的本來面貌。
除非自己覺察到因自己的習性思維或慣性反應,讓自己感到不舒服甚至痛苦,就隨順自然地試試看用不同方式或模板去做去行。
修行或覺察,並非要讓自己變得一直開心、歡喜或更好甚至完美、有神通、超凡出聖.....。
而是讓自己發現自己,更了解自己,學會善待自己(也就會善待、尊重他人),
發現自己的內在智慧(也就會禮敬他人的內在智慧)。
也就不易隨著無明而陷入一齣齣戲碼中而難以自拔。
如若過程中,感覺自己變得更緊,更嚴肅了,甚至不斷在偵錯,挑毛病(自己或他人或外界),變得更評判、抵抗、壓抑,就可能陷入所謂的法執(執著方法或執著教導或執著教義)或稱陷入迷思。
對我來說,修行其實就是覺察與接納的學習過程。
在清理過程中,有時會出現身體的感冒、發燒等症狀,其實都是身體在清除的自然過程,讓身體休養生息之時,也可順便試著讓心靜下來,清理丟掉不再適用的慣性思維或反應。
共勉之
Luci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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