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ay 2021攝於 Redondo Beach海裡有一群海豚🐬嬉戲偶爾跳躍出海面: )

人生本無常 無常心不動

在我的身心靈的學習過程中,曾經看過不少人與團體修行入魔、妄念本末顛倒,時常因為觀到特殊相而狂喜而泣,或因感念而泣,又或者看到人受苦而悲泣不已,但卻自以為在行愛心,在感應天地大愛、拯救世界、普渡眾生,殊不知要修要度的其實只是自己的內心眾生,包括貪嗔痴慢疑、不善、嫉妒、惡口、諂曲、驕狂、虛妄、分別等眾生心。

人世間本就是無常,相因心而不斷變動,所謂好的會過去,不好的也會過去。只要心不執著某個相,不求抓住好的、希冀喜愛的永遠不要變,不去討厭不好的、拼命抗拒當下的情況,轉而學習試著欣賞接納當下的狀況,也就是「如是」,如實觀,是什麼就是什麼,不要去強求不變或變,也就不會深陷其中受困受苦。

「楞嚴經」中提及受陰區宇的十種魔相

,其中一種就是「悲魔」,

「彼善男子,當在此中,得大光耀,其心發明,內抑過分。忽於其處,發無窮悲。如是乃至,觀見蚊蟲,猶如赤子,心生憐愍,不覺流淚。此名功用,抑摧過越,悟則無咎,非為聖證。覺了不迷,久自銷歇。若作聖解,則有悲魔,入其心腑,見人則悲,啼泣無限,失於正受,當從淪墜。」入魔者以為自己躍身神聖境界,實則深陷幻境之中,過而又入另一種魔怔「狂魔」,慎之慎之。

任何事的發生,都有其原因,也就是因緣使然。我們給出去什麼,什麼就會回到我們自己身上。若給出善意,就會吸引更多覺得良善的人事物,若給出憤怒,就會吸引更多覺得惱怒的人事物等能量或因緣回來。其實這就是宇宙法則的「因果法則」(Law of Cause & Effect),是佛家說的「因果業力」(Karma),也是牛頓的第三運動定律「作用力與反作用力」(Law of Action & Reaction),更是「吸引力法則」(Law of Attraction )。這是用來幫助我們學習的工具,並非民間誤傳以為的懲罰。若凡事能反觀自照,看到自身不斷產生果的因(習性、想法、觀念、言詞與行為),不再造作(因),就能開始中斷一直在重複的反作用力(業果),停止吸引類似的緣分。

我還發現,若把別人的事或老天爺的事當成自己的責任,去干涉去強求扭轉,反而會讓這因果系統變得更加複雜難解。因為其中的作用力太多,反作用力又一直回來,反而讓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,一直把焦點放在外面或別人身上,想要改變外在與別人,甚至把力量交到別人或大師與外道,而永遠發現不了自己的盲點與自身不斷在重複輪迴的習性,那就太可惜了❤️

Lucie露西寫於12.8.20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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