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久不見我親愛的陌生朋友先深呼吸,安靜,安頓,感受本來的面目,本具的清淨心。
六祖壇經中說:「不思善,不思惡,正與麽時,哪個是明上座(您)的本來面目?」
覺知到這顆本心,時時提醒自己回到自己的本心,就不容易被妄心業力現象境遇給迷惑帶著跑了。
心被帶走,未安住本心,心就容易惶惶不安、緊張緊繃不自在⋯⋯就是我們日常的常態,
因為太習慣了,也就是習以為常反而以為正常,直到某事件發生或積累的壓力悲傷讓自己太痛苦了,才會尋找出路,就像現在。
一切的發生都是最好的安排。確實如此,都是因緣使然,一切因緣聚散自然引領我們回家,回到本來面目,本來的清淨,回到真如自性。
接納自己,接納一切,接納自己的無法接納,都沒關係的,都好。只要願意,發出意願,就可以自然被引領回家的❤️
露西 & 路西無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0)

聆聽自己
否則聽不見別人
露西 & 路西無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6)

溝通從來不是說服,不是把我的想法根植到對方的想法裡,
而是試圖了解彼此的難處、差異,
然後一起找出折衷、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案。
露西 & 路西無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45)

從接納自己開始!
但要如何檢視自己是否真的接納自己?那就要看自己能否接納別人。
若仍看別人不順眼,
就表示自己有看自己不順眼的地方。
那也就表示自己仍無法接受那個樣子的自己。
露西
露西 & 路西無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25)

故事的成立,
必須要把自己侷限到
有限的時間與空間裡
扮演某角色,無明的起始
露西 & 路西無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8)

輪迴中的生活,很像打電動,
除非自己願意覺悟去了解,
露西 & 路西無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29)
逆境,
露西 & 路西無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37)

May 2021攝於 Redondo Beach海裡有一群海豚🐬嬉戲偶爾跳躍出海面: )人生本無常 無常心不動在我的身心靈的學習過程中,曾經看過不少人與團體修行入魔、妄念本末顛倒,時常因為觀到特殊相而狂喜而泣,或因感念而泣,又或者看到人受苦而悲泣不已,但卻自以為在行愛心,在感應天地大愛、拯救世界、普渡眾生,殊不知要修要度的其實只是自己的內心眾生,包括貪嗔痴慢疑、不善、嫉妒、惡口、諂曲、驕狂、虛妄、分別等眾生心。
人世間本就是無常,相因心而不斷變動,所謂好的會過去,不好的也會過去。只要心不執著某個相,不求抓住好的、希冀喜愛的永遠不要變,不去討厭不好的、拼命抗拒當下的情況,轉而學習試著欣賞接納當下的狀況,也就是「如是」,如實觀,是什麼就是什麼,不要去強求不變或變,也就不會深陷其中受困受苦。「楞嚴經」中提及受陰區宇的十種魔相,其中一種就是「悲魔」,「彼善男子,當在此中,得大光耀,其心發明,內抑過分。忽於其處,發無窮悲。如是乃至,觀見蚊蟲,猶如赤子,心生憐愍,不覺流淚。此名功用,抑摧過越,悟則無咎,非為聖證。覺了不迷,久自銷歇。若作聖解,則有悲魔,入其心腑,見人則悲,啼泣無限,失於正受,當從淪墜。」入魔者以為自己躍身神聖境界,實則深陷幻境之中,過而又入另一種魔怔「狂魔」,慎之慎之。任何事的發生,都有其原因,也就是因緣使然。我們給出去什麼,什麼就會回到我們自己身上。若給出善意,就會吸引更多覺得良善的人事物,若給出憤怒,就會吸引更多覺得惱怒的人事物等能量或因緣回來。其實這就是宇宙法則的「因果法則」(Law of Cause & Effect),是佛家說的「因果業力」(Karma),也是牛頓的第三運動定律「作用力與反作用力」(Law of Action & Reaction),更是「吸引力法則」(Law of Attraction )。這是用來幫助我們學習的工具,並非民間誤傳以為的懲罰。若凡事能反觀自照,看到自身不斷產生果的因(習性、想法、觀念、言詞與行為),不再造作(因),就能開始中斷一直在重複的反作用力(業果),停止吸引類似的緣分。
露西 & 路西無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60)

隨遇而安 都是最好的安排
以前常常以為別人覺得好的才是好的,因為很多人這麼說,或者報章媒體專家這麼說,現在看來不一定是如此。
因為別人說好的,有時候會發現反而不適合自己。所以需要培養一雙能看見事物本質的眼睛👁️,但因爲需要時間成熟:認清自己內心深處的真正需求。所以就先擁有一顆「雖遇而安」的心,好好活在享受當下吧,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❤️只是現在的自己的狀態還看不見、看不清而已😄Lucie露西寫於2020.12.18
露西 & 路西無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47)

感恩❤️
感謝過去這麼多年來的太平盛世,讓我們得以安穩過日,讓人們得以發揮創意,發展出現今如此豐富的科技與藝術娛樂資產。現在因為Covid 19,世界暫時停止急速轉動,也開始讓人得以安靜下來,反思自己的生活,
露西 & 路西無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25)